民间借贷借据的真实性
发布时间:2021-01-07 11:59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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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水泥发泡板厂家
借贷网讯 证据同样只有一张收条,是证明原告借给被告3500万。但被告却称其从来未收到过此笔款项。
庭审的时候,法官问原告是如何交付这笔款项的,原告说是现金交付,用了一辆越野车,将钱装了六七个麻袋运到了被告的住处。
刚开始法官觉得有些意外,这么多的钱款怎么可能会以现金交付给对方。而原告也只有一张收条来作为证明。但经过法院调查,发现原告说的并不是不可行。原告是一名生意人,每天有大量现金往来,而其拥有十几亿资产。在庭审的时候,原告对于借款的各项细节也表述得十分清楚,没有任何出入。
相反,被告却在庭审阶段遮遮掩掩。并且本人从未出现在法庭上,都由律师代为出庭。法院最后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。认为借贷关系成立。 民间借贷案件中,债权人主张现金交付、有借据没有交付证明的,债权人应提供自身已履行合同规定的交付款项义务的证明。对于较大数额的现金借款,法院会综合了解出借人的收入状况、现金来源。也就是说,作为出借人应当就借款的现金来源,采取现金交付方式的必要性,款项交付的时间、地点及交付方式等方面作出合理解释。